一、依據:中華民國第 57 屆世界兒童畫展國內作品比賽徵集計畫辦理。
二、指導單位:臺南市政府教育局
三、收件日期: 115 年 4 月 6 日(星 期 一 ) 前繳交給教務處教學組王耀輝老師。
三、參加對象:全國公私立國民中、小學在籍學生及幼兒園學生。
四、每位學生最多參加 1 件作品(依主題內容擇 1 ),詳細內容請看比賽辦法。
五、作品均不退還,如需留原作請勿參加,得獎作品著作權轉讓主辦單位,未得獎作品之著作權視同放棄。
六、若校內作品超過 10 件,將於 4/8 辦理校內初選,推薦作品參賽;若無超過,將於 4/10 全數送出比賽。
七、送件時,請依規定貼好報名表(附件一)。